安置房拿不到产权证怎么办呢
一、安置房拿不到产权证怎么办呢
如果安置房拿不到产权证,可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未取得产权证的原因,可能是相关手续办理未完成或存在一些纠纷等。2. 与安置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催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明确办理时限并保留沟通记录。3.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办证义务或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安置协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也可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协调。
二、安置房在谁名下
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 如果是因给特定被人的,一般会登记在被拆迁人的名下,以保障其合法权益。2.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登记在拆迁安置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名下,这是为了便于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但实际权益仍归被拆迁人所有,只是在后续办理产权变更等手续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3. 若存在多人共同被安置的情况,可能会根据各方的约定或相关政策规定,将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或多人名下,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总之,要确定安置房在谁名下,需结合具体的安置情况和相关文件来判断。
三、安置房首次费用多少
安置房首次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一般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通常在 1%-3%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 :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 0.05%缴纳。
3. 登记费:住宅类房屋登记费一般为每件 80 元,非住宅类房屋登记费一般为每件 550 元。
4. 测绘费:根据测绘面积和当地规定的测绘费率计算,一般每平方米在 0.3 元至 1 元之间。
5. 工本费:的工本费通常为 10 元至 20 元。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面积差异等情况,还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差价。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房屋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房产证时,建议咨询当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准确的费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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