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怎么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拆迁房怎么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拆迁房房产证,需按以下步骤并准备相应材料:
第一步,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被拆迁人货币补偿结算凭证及被拆迁房屋的。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其他补充材料。如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需提供查档证明。
第二步,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
第三步,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情况。
第四步,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纳相费,如、等。
第五步,缴纳费用后,等待领取房产证,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需注意,各地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顺利办理。
二、拆迁房办房产证时能吗
拆迁房办房产证时能否字需分情况而定。
若协议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且完成,通常不能直接在办证时改名字。因为备案和网签意味着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随意更改可能影响整个拆迁安置流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此时若要改名,可能需与拆迁部门、开发商等协商,经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撤销原备案合同,重新签订新协议并备案,才可在办证时使用新名字。
若拆迁补偿协议未备案、网签,改名相对容易。被拆迁人可与拆迁方协商,直接变更协议上的名字,后续办证时便能以新名字办理。
此外,若涉及、赠与等情况,即使协议已备案,也可通过合法途径改名。如继承人依据判决书、处公证书等法律文件,申请变更房产证名字。
三、拆迁房房产证改名字需要本人去吗
拆迁房房产证改名字不一定要本人去。分以下情况来看:
其一,本人能亲自办理。若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时间允许,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拆迁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改名手续,以确保信息准确和流程顺利。
其二,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可委托他人办理。不过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明确受托人的权限和委托事项,受托人持公证书、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去办理改名。此外,如果本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及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在办理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避免耽误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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