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不能维权吗
一、烂尾楼不能维权吗
当您遇到购买的房屋成为烂尾楼的状况时,首先请务必深入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益以及可能采用的合法途径。
依据我国相关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履行同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承诺,保证交付给您的房屋达到符合实际使用标准的状态。
若没能如约完成这一环节,那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必须要承担起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此,当您不幸遭遇烂尾楼的困境时,我们建议您可以尝试采取如下几种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您应该尽快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了解事情的具体原委及原因所在,同时也请他们为您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多次沟通仍未得到满意答复,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他们出面进行调解或者协调处理。
倘若以上方法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您便可以选择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凭证、开发商违约的相关证明等等。
通过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会对您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判决,判定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我们也要提醒您,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您务必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并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免因不当行为而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到烂尾楼如何维权
尊敬的购房者们,若您不幸购得烂尾楼,可以参照以下办法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您有权依据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有理有据地向对方提出索要违约金的要求。
基本上每份购房合同都会明文规定开发商如逾期交付房屋将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假如开发商仅是稍作延误,那么您可以选择按照逾期天数计算每日需支付给开发商的违约金;其次,如果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行为已达到了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或者在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那么您便可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然而,当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时,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您可能会陷入既无房产又无资金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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