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怎么正确的维权
一、烂尾楼怎么正确的维权
当您不幸遭遇购买的房屋成为烂尾楼这一情况时,您可以采取如下这些有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请确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
如果确实如此,您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时间比较短暂,您可以选择按照逾期天数向开发商逐日追讨违约金;其次,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者在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能交付房屋,那么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因为一旦您选择了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法及时归还房款,那么您将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费用多少
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停滞所引发的争议解决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用的具体金额因案而异。
受理会根据案件的标的价值大小来收取相应的费用。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标的价值在1万元以下,则每件案件只需要缴纳50元的受理费;但是,若线段的标的价值超过1万元且在10万元以内,则需要按照百分比2.5%进一步计算诉讼费用,且后续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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