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是否可以办理产权
一、房屋纠纷是否可以办理产权
争议中的房产是不可书的。
由于房产销售者交付出售的房地产可能包含许多种不同的权益,包括例如银行的抵押债权、先前购买者的债权、工程承包商的优先赔偿权等复杂情况,甚至房地产也可能已经经过司法机构和行政当局强制性的查封,或者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力限制。
在此种情况下,接受房地产的买家所获得的权利可能会变得极为脆弱,因而无法进行新的所有权证明文件的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住房产权争议,我们建议您尝试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方法:首先是友好与和平的解决方式,这需要您与对方以平等且互惠互利为基础,在诚恳沟通的基础上达到和解的目的;若未能达成共识,可以请求中立方(例如相关法律机构)的协助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参照房屋买卖协议中的规定,将此问题提交给特定的机构进行裁决;最后,如果前述途径都未能消除争端,那么您有权选择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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