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安置房怎么办
一、一房二卖安置房怎么办
房是由政府为被拆迁居民所保障的住宅,然而也可能存在同时出售给两个购买者的情况。针对此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若两份合同均未履行,应遵循先签原则,即谁先签署购买合同便享有该房屋的归属权;反之,晚签者则无权获得。
若一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尊重物权优先原则。再者,若购买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坚守先占有原则。最后,若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应坚持先履行原则。若拆迁安置房未能按时交付,购买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或赔偿相关损失。依据《》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或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民法典》规定,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二、安置房一房二卖合法吗
安置房一房二售并不必然构成违法行为,但违反了规范,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无法实际获得房产的买方,可据此要求终止合同,收回已交付房款和利息,同时提出索赔,额不超过已支付房款的双倍。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收回已支付房款和利息,同时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不超过已支付房款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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