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延期交房怎么弄房产证
一、延期交房怎么弄
1.可向房产管理局投诉。若购屋人未能在购房合约规定的一年或更长时间内获得房产证书,则可向所在地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诉。需随附有关证据,包括购房合约、发票及房屋测绘报告等。
2.寻求司法援助。若购屋人认定开发商有违约之举,且通过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样,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购房合约、发票及房屋测绘报告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包括: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的标准计算。
二、真假判决结果如何
1、经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之购房者,即获取商品房所有权。商品房之所有权转移需进行登记,且此种情形下,房产交易以登记生效为前提。故已完成过户登记的购房者有权获得相应商品房所有权,他人不得对此提出争议或请求。若有证据表明,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与房屋出卖方合谋进行房屋买卖,他人则可主张此类商品房买卖,并要求返还通过此类合同所获得的住房。
2、在未经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其他购房者有权向商品房出卖方追究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在此类商品房买卖中,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房屋所有权尚未实际转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出卖方如再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则构成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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