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如何一房二卖
一、二手房如何
1.出卖方在先后与两位买主缔结合约后,向前位购房者履行义务并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此时两份房屋交易合同均具法律效力。然而由于后缔结的合约业已履行,故卖方对先签约的买家需负起损害赔偿之责,支付房屋全额价款以弥补其损失。
2.卖方于与先前购房者签署合同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后,再度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协议。在此情况下,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应归其所有或其有权利进行处分。
卖方应对后一位购房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支付房屋全额价款。
3.两次交易均未完成过户登记时的处理方式。在此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两位购房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原则上,买方仅能通过债权保护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裁决。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受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联体别墅邻居纠纷怎么处理
首先,解决争议需以充分协商为前提;如果协商不成,可求助于第三方调解机构;若调解方案仍不能接受,则可诉诸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最后,若双方曾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或条款,即可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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