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涉嫌虚假宣传怎么赔
一、房开商涉嫌虚假宣传怎么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虚夸或误导性的宣传行为是违法的。例如,《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开发商在广告中对楼盘质量、构成成分、性能效用、制造商信息、有效时长、原产国等进行误导性描述属于违规操作。若屡教不改且后果严重,将面临罚款处罚,并需按实际损失的1至5倍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二、一房卖二主怎么办
关于两份未进行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合同的履行问题,首先,应按照合同签署顺序,优先考虑履行前一份合同。
若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完成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则未进行,无论房屋归属哪一方,均应认定已进行过户的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最后,当第一位购房者完成过户并再次出售给第二人时,由于出卖方此时不再具有所有权,其后续交易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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