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质量出问题能退房吗
一、新房质量出问题能退房吗
若新住房存在重大品质瑕疵,被认定为主体结构不合格并通过审查确认,可据此申请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规定,由于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缺陷无法交付给买方使用,或交付之后发现仍是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主张解除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第十条又具体规定,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买方同样有权提出解约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债转房怎么办
依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若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现象,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落空的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且有权向开发商索取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面对此类情况,购房者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索赔或解除合同,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针对一房二卖行为,法律还设定了额外惩罚措施,即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购房者仍需保持高度警觉,妥善保管证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因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有权向开发商索取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却将房屋抵押给他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再次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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