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地铁房怎么赔偿
一、虚假宣传地铁房怎么赔偿
如因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损失,应依照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无法切实估算实际损失时,可依据侵权者从侵权行为中所得利润进行判断。对于虚假宣传损害到双方合同利益的开发商,须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归还双倍并赔偿相应损失。如卖方存有欺瞒意图,故意误导受害人获取钱款,则可能构成,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确具备欺诈性质,应根据购房者的请求,在其遭受的损失基础上额外追加赔偿,额为购房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赔偿额低于五百元,则以五百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判刑吗
开发商一房二卖应承受以下法律惩罚:1.退还所售房屋款项及其利息;2.对买家损失进行赔偿;3.支付已支付购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金;4.给予书面警告,在限定时间内责令改正,并处20,000至30,000元不等罚款;若涉及到刑事问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