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后悔了怎么办
一、后悔了怎么办
卖房后悔者可同买方协商解约,但须负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若买方不同意解约,则卖方需按原合同执行。鉴于房屋买卖为要式合同,买卖双方需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若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根据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反之,卖方违约时亦需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失额应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取之利益,但不应超出违约方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范围。房屋买卖合同是出让人转让房屋产权予买方,买方支付款项的协议。合同签订后,买方有义务依约支付款项,但实际操作中,买方常以房价下跌、未获批等理由拒付,此行为被视为违约。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一房二卖如何排除妨害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在签署房屋买卖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如欲保障未来的实体权益,可按约向注册机关提交申请。登记开启之后,如未获预告登记权利方的允许,擅自处置相应不动产者,实属无法律效力。换言之,若购房者购买预售房并进行预告登记,未经其授权,开发商再次出售或抵押该房产均属无效行为。预告登记制度对购房者的权益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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