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一房二卖的情况吗
一、现在还有的情况吗
在生效之后,出卖方始终如一且准确地执行合同条款,这是律效力的核心体现,也是出卖方首要的责任所在。
在一房二卖的特殊情况下,鉴于标的物的唯一性,任何出卖方都无法同时满足两份合同内容。换言之,出卖方在完成一项合同时,必然对另一项合同造成违约。针对此类一房二卖争端,实践程序中需依照各类情形做出合理裁断。首先在一房二卖上,出卖方在同一时间内与两家买家签署合同,而后向后者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此种情况在一房二卖案例中最为常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没过户有纠纷吗法律
依照买卖协议,可凭此维权。
关于不动产权利变动之设定、变更、转让及消灭等事项,如无特定法律或另行约定,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若未经物权注册,并不妨害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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