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证丢失能否办过户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丢失能否办过户
房产证丢失的,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但当事人可以向机构申请补办房产证,领取新房产证后过户房屋。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
(三)继承或者受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继承的流程
1、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处(原外销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分两种:一是,二是。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件。
有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提交房产证的,所以房产证丢失是不能过户的,但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发房产证,取得补发房产证后可以申请过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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