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卖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卖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安置房产权转移手续时所需的必备资料包括:首先是由开发商合法持有并保管的房产证原件;其次是开发商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三则涉及到拆迁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证原件或者已注销的房产证证明文件;接下来是被安置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本;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以及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之一;同时,房屋测量分户平面图也需要准备妥当;若被拆迁人不幸离世,则需提供其以及代理人证明文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拆迁安置房没办房产证怎么过户
拆迁安置房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无法进行产权变更手续。
在前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房屋过户前,请务必准备好所需的所有文件材料。
依据我国现行的具体要求,在提出房屋过户请求之时,需递交以下相关文件:《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已经颁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等。
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前提条件下,房屋的过户事宜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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