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一、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1、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3、买方除了身份、户口本外,还需婚姻证明,未婚人士还需未婚证明。
4、卖方证、房屋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无法到场还需公证委托书。
5、房产有抵押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身份证、户口本、房证(没有房证的带村集体开具的转让证明);
2、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
3、登记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就可申请办理。
农村自建房过户需要审核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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