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已收过户定金是否还可以出租
一、民法典房屋已收过户定金是否还可以出租
卖房一方已经收取定金的,可以出租房屋,但要告知承租人房屋出售的事实以及同时告知买方,如果承租人愿意承租的且买方同意的,可以签订,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定金一般交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房屋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在买房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所有的款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定金可以作为偿还款项的一部分,也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的双倍做为的赔偿。
在交付定金前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规定好期限、定金的数额等,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已经交纳,但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卖方可以出租房屋,但要告知承租人房屋出售的事实以及同时告知买方,如果承租人愿意承租的,可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房屋买卖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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