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未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房产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之后,未能及时完成房地产的产权过户,可能引发诸多棘手的问题,例如产权权属不明晰以及对该项资产的处置权受到限制等。
为了妥善处理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一致,以明确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相应的过户手续安排。
若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申请被告方履行转让房产的法定义务。
在此期间,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房地产权属证书等,以便支持其主张。
依照事实与法律条款,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裁决,责令被告方履行过户义务。
若被告方依然拒绝履行,原告方可申请。
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建议在离婚协议中详细明确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及过户事项,并尽快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离婚了,怎么更名
在离婚之后涉及到按揭房产的更问题上,首要的步骤是遵循已经签署并备案的离婚协议或者经过法庭审判盖章确认的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关于房产归属权的内容。
假如房产最终被判定为某一方的财产,那么另外一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更名手续的相关工作。
在这个过程之中,确保已经得到全额偿还是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存在未还清的贷款,银行很有可能会拒绝执行更名操作。
在正式进行更名之前,双方都应该准备好自己的明文件、簿、书、离婚协议或者法庭判决书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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