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
一、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
针对车辆虽有转让协议却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形,在事故发生时,责任多归于接收车辆的受让方承担。
依照现行法规,即便所有权已易手而未能办妥登记手续,一旦发生交通意外,保险公司仍需按规定在强制险责任额度中给予理赔。
若赔偿数额尚不足弥补所有损失,差额部分便由受让方负责填补;同样地,若转让时未完成手续,原车主无需为尚未发生的交通事故担责,特别是在车辆已交付买方之后。
在此种情况下,买方作为实际拥有人和操控者,须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为规避此类纠纷,律师建议车主在售车之际务必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如无法完成过户,双方应签署明确协议,约定车辆肇事责任由买方承担,同时关注车辆保险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知情
关键在于考察主观上的故意性,若无故意,则属非,但须担负事故赔偿责任。
刻意规避法律责任离场者,构成肇事逃逸;若在无知状态下离开现场,由警方依调查结果判定肇事逃逸与否。
但实践中多被视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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