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集体土地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本房屋以及其所占用区域范围之内的已依照法律规范进行了明确的产权登记与房地产权证领取。
(二)对于居住房屋的转让行为,作为受让方的人员必须是位于房屋所在地乡(镇)辖区范围内,同时符合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自然人;而非居住房屋的转让则需由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体经营户承担。
(三)居住房屋转让的相关申请,必须经过房屋所在地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审查与认可。
若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转让给前述第
(二)项规定之外的受让方,则必须在依法完成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之后,才能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转让手续的办理。
《城市》第三十八条
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情形,其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适用于集体土地房屋过户的情况,要求房屋和土地必须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
二、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事务所需遵循的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双方必须签署房屋买卖契约以确认交易详细信息.随后,需备妥相关文件资料如双方件,房产证正本及完整的买卖合约等,同时缴纳法定税费.接下来,应向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递交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当审核通过后,地产产权登记部门便会进行变更登记并签发新版房产证.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务必遵守国家相关条例,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房产过户给朋友怎么最划算
关于将房产转让予友人的最具性价比的操作方式,主要是基于各方的具体状况及需求进行抉择。
通常而言,若友人间的关系密切并且互信程度较高,则采用赠与的方式可能更显简洁且具有成本效益。
在这种情境下,两方只需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便可实现,然而赠与方仍需支付一定比例的。
如果预见到将来可能出现的税务纠纷或者双方对于房产价值存在异议的话,采取买卖这一途径会显得更为稳妥。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需签订,明确房产的售价以及交易的各项条款,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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