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开发商更名有效吗
一、小产权开发商更名有效吗
所谓“小产权房”,主要是指那些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及相关程序批准建造于租赁或者未经许可占用之地的房产项目,此类房产无法获得国家所认定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且无法进行房产所有权转让的注册登记手续。
毫不夸张地说,小产权房的变更所有人名号可谓毫无法律效力可言。
这一行为不仅公然违反了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同时还为广大购房者带来了极大的潜在风险与经济损失。
在我们进行房产购置过程中,务必选择合法、规范的途径,以规避因购买小产权房而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与问题。
《城市》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开发商开发的地上车位有产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地面停车位并未被赋予相应的产权。
确切地说,那些占据业主共用的道路或其他场所以供车辆停靠的停车位,均属业主共同所有。
这些地面停车位实际上并没有独立的产权,即使采用销售或租赁方式进行经营,其产生的利润同样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然而在实践中,开发商并无权利对这些地面停车位进行买卖。
依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的原则,若无法获取特定区域内土地的使用权,便无法拥有该土地之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
地下车库无法独自获得土地使用权。
地下车库所占用的土地乃是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费用的土地。
该小区的土地面积已全部合理分摊至全体业主,故而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于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开发商已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三、开发商原因办不了产权证怎么办
首先,购房者可寻求与开发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协调,或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共同解决问题;
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无法履行特定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宜。
或者,购房者也可以依据所签订的合同,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倘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约定的期限超过一年时间,那么作为购房者有权提出解除该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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