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过世另一方健在怎么过户
一、老人一方过世另一方健在怎么过户
如果老人一方过世另一方健在,涉及到房产等财产过户的情况如下:
(一)房产过户
1.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原本就拥有一半产权。对于过世一方所拥有的那一半产权,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携带书、、等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需先到处办理继承公证,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之后,由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死亡证明等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到在世老人或其他继承人名下的手续。
(二)其他财产过户
对于银行存款等其他财产,若知道密码且数额不大,在世老人可直接支取使用。若不知道密码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等复杂情况,也需要通过法定继承或者的程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或者经判决确定归属后,到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过户或者支取手续。
二、国有土地证可以过户买卖吗
国有土地证涉及的土地性质不同,其是否可以过户买卖情况有所区别。
(一)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
1. 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过户买卖的。例如土地使用者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等。
2. 转让时需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法定程序。
(二)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
1. 一般情况下,划拨的国有土地不能直接过户买卖。划拨土地是基于特定的公共利益等目的而划拨给使用者使用的。
2. 但是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如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也可以转让,但需要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缴纳土地收益等。
三、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遵循一定的程序。
(一)前提条件
1. 土地属于合法流转的范围,例如通过合法的承包、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 符合当地的政策和规划要求。
(二)办理过户流程
1. 提出申请
- 由原土地使用者和受让方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双方明、原土地使用证、合同(协议)等,该合同应明确土地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格等重要内容。
2. 部门审核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双方身份的真实性等进行核查。
-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实地勘查,以确保土地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相符。
3. 登记发证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注销原土地使用证,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给受让方。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办理细节和要求上存在差异,在办理过户时应详细咨询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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