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需要过户吗
一、夫妻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需要过户吗
夫妻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是需要过户的。
从法律意义上讲,虽然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在产权登记上如果不进行过户,房屋的产权登记状态仍然显示为夫妻共有或者原登记状态。这会带来很多潜在风险和不便。比如,原登记方可能会利用登记上的名义进行无权处分等行为。而且,不过户也不利于房屋后续的买卖、抵押等流转行为,因为产权登记与实际归属不符。只有完成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为判决归属方的名下,才能完整地体现判决的法律效力,保障房屋实际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法律上真正拥有对房屋的完整的、排他的权利。
二、婚内父母赠与一方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房产吗
婚内父母赠与一方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该房产。
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这属于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的范畴。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才会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
不过,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三、父母买的房产儿媳离婚可以分割吗
如果房产是父母购买的,儿媳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权在离婚时进行分割。这通常需要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协议等证据来表明父母的这一意图。
(二)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在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儿媳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不过,具体分割方式会根据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三)如果房产是父母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儿媳在离婚时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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