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赠与已经过户能否要回
一、公证赠与已经过户能否要回
公证赠与且已过户的情况下,通常难以要回,但存在特殊法定情形。
一般而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已过户意味着财产权利已完成转移。
不过,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可能要回财产: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所以,公证赠与已过户后要回财产并非不可能,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撤销的条件,需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二、老人一方已故另一方能直接过户吗
老人一方已故,另一方不能直接过户。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若属于,其中一半份额属于已故老人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需根据是否有来确定继承方式。
若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分配。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配合在世老人办理相关手续,完成遗产部分的过户,之后在世老人才能将整个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若没有遗嘱,则按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有法定继承人需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明确各自对遗产份额的继承情况。若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作出书面声明后,在世老人可凭借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三、老人一方过世过户给老伴怎么办
老人一方过世后将房产过户给老伴,通常按以下步骤办理:
首先,确定房屋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过世老人遗产,另一半归老伴。若为过世老人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
其次,明确有无遗嘱。若有遗嘱且指定老伴继承全部房产,老伴需携带遗嘱、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老伴要取得全部房产,需其他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所有继承人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老伴取得继承公证书。
最后,老伴持继承公证书、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中心审核无误后,将房产变更登记至老伴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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