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会不会失效
一、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会不会失效
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不会导致相关协议或判决失效。离婚时对房产归属的约定或关于房产分割的判决,自生效之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
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中关于房屋分配条款或法院判决的效力。不过,存在一定风险:
其一,从物权角度,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未过户意味着房屋在法律形式上仍属于原产权人。若原产权人擅自对房屋进行处置,如抵押、出售等,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
其二,若原产权人出现债务纠纷,房屋有被申请查封、拍卖用以偿债的可能。
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因对方原因无法过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凭借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对房屋的权益,要求对方配合完成过户。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去对方家住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去对方家住。这主要取决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权及的具体安排。
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探视的时间、方式等细节,且允许孩子在特定时间段去另一方家中居住,那么孩子按照协议执行即可。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归属,判决中通常也会对探视权作出规定,只要符合判决内容,孩子去对方家居住合理合法。
即使相关协议或判决未明确提及居住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及保障其情感需求角度,不直接孩子的一方若提出让孩子短暂居住,另一方也应予以配合,除非存在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比如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抚养方有不良生活习惯等。
总之,孩子去对方家居住在符合相关约定或无不利于孩子成长因素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一切应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三、爷爷家给孙子的财产算吗
爷爷家安置给孙子的财产是否算婚后财产,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爷爷明确表示该拆迁安置财产仅赠与孙子一方,比如通过赠与协议等书面形式明确指明是对孙子个人的赠与,那么此财产属于孙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婚后。这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若爷爷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孙子个人,且该拆迁安置发生在孙子婚后,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所得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能证明该财产与孙子的配偶没有实质关联,比如拆迁安置基于孙子个人原有的房屋权益等因素而来,也有可能认定为孙子个人财产。
总之,关键在于爷爷赠与财产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结合拆迁安置的具体情形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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