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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另一方不肯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房子另一方不肯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肯配合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另一方不履行过户义务,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配合办理过户。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时,需准备身份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明等材料。

最后,申请强制执行。若获得法院支持的生效判决,对方仍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部门可依据该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对方配合。

二、离婚房子过户给对方,怎么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指在房子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不用提前还清就可办理过户登记。离婚时房子带押过户给对方,按以下步骤操作:

-**协商并签订协议**:双方就房屋带押过户事宜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相关权利义务,若已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则依据判决书执行。

-**通知抵押权人**:需及时告知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房屋过户情况。不同银行规定不同,有些银行会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有些可能要求提前结清贷款或提供其他担保。

-**申请办理过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抵押合同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带押过户申请。

-**审核与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对方名下。同时,抵押权也会进行相应变更登记。

办理带押过户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贷款银行,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三、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划算

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子女,为了实现划算的目的,有几种方式可供选择。

若房产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赠与过户相对划算。在赠与方式下,需双方签订,然后进行,之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主要产生公证费和,公证费通常为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契税一般为3%,相比买卖方式,少了和。

若房产有贷款且银行同意变更还款人,买卖过户也是一种选择。若房子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即该房产为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五年,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者情况,有所不同,90平方米及以下为1%,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1.5%。

继承过户在当下并非合适方式,因为继承是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发生,不符合离婚过户的情形。

综合来看,若房产无贷款,赠与过户成本较低;若满足满五唯一条件且银行允许变更还款人,买卖过户也较为划算。具体应根据房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过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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