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夫妻一方离婚怎么分配
一、房产赠与夫妻一方离婚怎么分配
房产赠与夫妻一方,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赠与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一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的分割,仍归受赠方所有。比如中写明仅赠与夫或妻一方,并有相关证据证明,这种情况下就按个人财产处理。
若赠与没有明确表明是给一方,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若赠与房产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双方的居住使用条件等,在离婚分配时也需遵循该约定。总之,关键在于确定赠与的性质和房产归属,以合理合法地进行离婚分配。
二、离婚后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房产更名过户分两种情况处理:和。
协议离婚方式下,需要双方共同申请办理。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需对房产归属明确约定)、等。然后,双方一同前往当地中心,填写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还会要求对房产进行测绘等工作。审核通过后,缴纳相费,如、等(具体税费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而定),完成缴费即可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诉讼离婚的,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申请办理。申请人准备身份证、法院文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必要时会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申请人缴纳相应税费,便可完成房产更名过户。整个过程要严格依照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规定和流程进行。
三、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可以收回吗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能否收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赠与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发生转移,通常情况下丈夫不能收回。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意味着赠与行为已履行完毕,一般不可撤销。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丈夫能证明该赠与行为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丈夫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
若房产赠与未完成过户登记,除经过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丈夫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所以,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是否能收回要根据房产是否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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