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土地使用税申报由谁进行
承租土地使用税申报由谁进行
承租土地使用税的申报通常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在具体情况下,这个责任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如果承租的是国有土地,且土地使用权已正式转移给承租方,那么通常由土地的所有人负责申报和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承租方应该予以配合提供。
集体土地:对于承租并实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情况,特别是当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时,由实际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未定:如果土地使用权归属未确定或者存在权属纠纷尚未解决,那么由实际使用人负责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若土地使用权为多方共有,则共有各方应分别纳税。
值的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实践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谁来缴纳土地使用税,但这属于双方的商业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即使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缴纳,出租人依然负有先行缴纳的义务,之后可以向承租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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