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方是否具有转租权
一、房屋承租方是否具有转租权
1、房屋承租方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继续有效;
(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第七百一十八条 【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二房东的资格
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原件。
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相比于原房东,确认二房东的主体资格时,还要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并且,对方若是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就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转租权。
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或是双方对此并无约定的,那么,承租人要坚持租房的,可以找原房东、二房东三人一起协商。
审查了二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有转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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