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出租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私有房屋出租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对私有房屋进行出租时,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二房东的资格
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原件。
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相比于原房东,确认二房东的主体资格时,还要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并且,对方若是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就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转租权。
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或是双方对此并无约定的,那么,承租人要坚持租房的,可以找原房东、二房东三人一起协商。
审查了二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出租私有房屋,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时,出租人要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申请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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