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依然有效。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相区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成立生效。房屋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便生效,不以房屋是否过户为生效要件。
(二)未过户不影响合同本身效力。房屋过户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是赠与合同履行的结果。即使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只是意味着赠与的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但不影响赠与合同在双方之间的效力。
(三)赠与人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在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若不履行过户义务,构成违约。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除非赠与人依法享有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
总之,赠与房屋未过户时,赠与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受赠人可依据合同主张相应权利。
二、赠与合同撤销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
任意撤销方面,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定。
法定撤销则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实施了伤害赠与人身体等行为。
(二)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例如成年子女受赠房产后,却对赠与人即父母不尽。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约定受赠人要完成特定学业,但其未完成。
此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已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已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随意撤销,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
从法律规定来看,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即便赠与合同已公证,赠与人仍可撤销赠与。例如,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出现这些法定事由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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