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一是死亡证明。用以证实原承租人已经去世,这是变更的前提条件,可由医院或相关部门出具。
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新的承租人需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如等,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是家庭关系证明。需证明申请人与原承租人的特定关系,如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关系等,一般可通过证明、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体现。
四是公租房租赁协议。提供原有的公租房租赁协议,以明确该房屋的租赁相关信息。
五是无房证明。用以证明新承租人在其他地方没有自有住房,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可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开具。
此外,可能还需根据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如收入证明等,以证明申请人符合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
二、时间是多少
不同地区的公租房申请时间存在差异,且具体的申请时间目前无法确切得知。
一般来说,公租房申请时间由各地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和公布。通常,部分地区会在每年年初发布本年度公租房申请的相关通知,明确申请的具体起止时间;也有些地区可能会分批次进行申请受理,比如上半年一批、下半年一批等。
要了解当地公租房的申请时间,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取准确信息:一是关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官方网站,相关通知一般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留意当地政府的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可能会推送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消息;三是直接前往当地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办公地点进行咨询,以获得最准确的申请时间安排。
三、公租房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公租房使用权不能转让。具体分析如下:
公租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设立目的是为了解决特定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看,公租房的租赁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承租人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才享有对公租房的租赁权。如果允许公租房使用权随意转让,可能会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入住公租房,违背了公租房制度的初衷,也会损害其他真正需要公租房人群的利益。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与承租人签订的公租房中,通常也会明确约定禁止承租人擅自转让公租房使用权,若违反该约定,承租人可能面临收回公租房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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