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户主死亡儿女继续住可以吗
一、公租房户主死亡儿女继续住可以吗
公租房是以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需求为目的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儿女能否继续居住,需分情况看待:
首先,若儿女在承租人死亡前已与其共同居住,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住房困难,那么儿女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承租人,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继续承租该公租房。
其次,如果儿女在承租人死亡前并未与其共同居住,通常不能直接继续居住。公租房的性质决定其是面向特定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并非承租人的私有财产,不能作为。
再者,不同地区对于公租房承租人变更及后续居住问题可能存在具体政策差异。有些地方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有些地方则相对灵活。儿女应及时向当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相应手续,以确定是否能够继续居住该公租房。
二、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谁管
公租房的所有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并非个人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当公租房户主死亡后:
首先,若共同居住人在租赁期限内且符合条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该公租房。共同居住人一般是指在申请公租房时与户主共同申请,且长期共同居住在该公租房内的家庭成员。
其次,如果没有共同居住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公租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该房屋。管理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后续处理,比如重新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入住。
总之,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屋由公租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公租房资源合理分配和使用,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权益。
三、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谁
公租房户主死亡后,公租房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若公租房户主生前与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了新的承租人,且经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同意,那么该共同居住人可成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该公租房。
二是若未协商确定新承租人,一般按照共同居住人的居住状况、情况等因素,由公房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从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新的承租人。通常会优先考虑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时间较长、对房屋有实际需求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共同居住人。
三是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公房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该公租房,重新进行分配。因为公租房的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仅享有承租权,并非所有权,不能通过继承等方式将公租房直接由亲属占有。
以上是关于公租房户主死亡儿女继续住可以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