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离婚需要起诉几次才能离婚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离婚起诉的次数并不固定,可能一次就能离,也可能需要多次起诉。
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意愿、婚姻状况、具体案情等。即使没有直接证据,也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多次才能。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存在一些能表明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和情节,比如长期分居、严重的争吵冲突、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等,即使没有直接证据,法院也可能认定感情破裂而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存在较大争议,且没有明显的感情破裂迹象,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更加审慎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如果仍然没有和好的可能,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但也并非绝对,仍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在决定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进行诉讼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提高离婚成功的可能性。
同时,在婚姻中,双方也应该尽可能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避免走到诉讼这一步。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应该理性对待离婚,尊重法律和对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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