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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收费合理吗

合飞律师1周前 (04-24)普法百科2

一、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收费合理吗

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收费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该土地原本属于集体所有,在确权后仍用于集体经营或公共事务等合法用途,且收费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标准,用于维护集体利益、弥补管理成本等,那么这种收费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然而,如果收费没有明确的依据和合法程序,只是随意收取,或者将多余土地用于与集体利益无关的商业开发等行为并收费,那么这种收费就不合理。此外,若收费过高给土地使用者造成过重负担,也可能不符合合理性原则。总之,要判断其是否合理,需综合考虑收费的依据、用途以及对土地使用者的影响等因素。

二、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一般是可以改名的。

1. 若因土地权利人发生变更,如继承、转让等合法原因,可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土地使用证、变更证明(如继承证明、转让合同等)、明等。

2. 若土地用途发生改变,通常也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需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用途,经批准后再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同时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定。

3. 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时,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会按程序办理更名并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正后再办理。

三、夫妻是否共有土地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可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没有明确约定该土地使用权仅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应认定为。

然而,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婚前取得的,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对该土地进行了投入、增值等行为,另一方可能有权就增值部分主张权益。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应按照约定来确定其归属。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夫妻是否共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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