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字办理信用卡,钱还上了,算犯罪吗
一、冒用他人名字办理信用卡,钱还上了,算犯罪吗
擅自盗用他人生份证申请办理信用卡,且持卡人在迅速归还债务且未表现出任何恶意拖欠行为,仍旧潜在地触犯。
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尽管此类冒用他人信用卡且无恶意欠款之举并非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但这一切行为确对我国的信用卡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形同以欺骗手段获取信用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而被判定构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信用卡丢失别人捡到能用吗
首先,关于已激活的信用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持卡人是否已经为其设定了相应的交易密码。
若是持卡人设定了密码并且被不法分子拾得,那么他们由于无法知晓密码便无法进行信用卡的消费。
若该信用卡并未设有交易密码,那么不法分子则有可能轻易地对其进行使用。
其次,对于尚未激活的信用卡而言,若有人试图对其进行激活,那么除了需要准确掌握卡片本身的信息之外,尚需获取失主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之配套的手机设备。
持卡人需要确保其身份证件以及手机装备不会同时遗失。
在此基础上,一旦发现未激活的信用卡发生丢失情形,最好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发卡行的客户服务部门,申请挂失处理手续。
通常情况下,信用卡挂失将会涉及一定额度的手续费;持卡人可以尝试向发卡行申请直接补寄相关的卡片或者豁免相关的手续费。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最新的信用卡诈骗有关法律法规主要触及的是关于被告人量刑以及具体涉案金额的认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时,便会构成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透支的额度,乃是指持卡人拒绝还款或者尚未完全还款的欠款总额。
而对于这类恶劣的行为,有关司法机构应该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但在公安机关展开立案调查之后,直至人民作出宣判之前,如能全额清偿所有透支款项及利息的,可依法从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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