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会在哪里审判
一、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会在哪里审判
1、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之后,原则上是在犯罪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可能会被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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