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销赃是什么罪
一、不知情销赃是什么罪
1、对于应当知道为赃物的,即使犯罪嫌疑人称不知情,也应认定为帮助销赃,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二条,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
二、怎么证明收赃不知情
证明收赃不知情的情形包括不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有正当理由证明财产来源合法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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