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小三的钱多久后不能要回
赠予小三的钱,不论时间长短,原配都有权主张要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均属于无权处分。
当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三时,这种赠予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损害了配偶一方的财产权益。因此,原配作为财产的共有人,有权向法院,要求小三返还财产,且不受时间的限制。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赠予行为自始无效。即便已经过了较长时间,只要原配发现了这一情况,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予事实的存在,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原配在主张要回赠予的财产时,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能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原配的诉求。同时,法律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赠予财产的性质、金额大小、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来做出最终的裁决。
总之,赠予小三的钱,原配随时发现,随时都可以主张要回,法律会给予其应有的支持和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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