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交保险自动离职证明怎么写
企业不交保险自动离职证明应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离职原因(企业未缴纳保险)以及声明该员工已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内容。
离职证明
兹有[员工姓名],性别[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入职时间]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部门名称]担任[职位名称]。
因本公司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员工提出,公司仍未予以解决。该员工于[离职时间]自动离职,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在此,本公司郑重声明,[员工姓名]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或争议,其离职手续已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完毕。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公司盖章]
[日期]
在撰写企业不交保险自动离职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离职证明的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明确离职原因是企业未缴纳保险,这是员工自动离职的关键因素。
3. 声明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4. 离职证明应由公司盖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5.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在离职证明中注明公司对未缴纳保险问题的认识和改进措施,以显示公司的态度和诚意。
总之,企业不交保险自动离职证明的撰写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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