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婚姻
受胁迫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申请撤销因胁迫的婚姻,需要遵循以下具体步骤和要求。
首先,要明确主体必须是受胁迫的一方,其他人无权提出撤销申请。其次,时间上有严格限制,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胁迫行为终止,是指导致受胁迫的情形不再持续。如果超过一年,就不能再以胁迫为由申请撤销婚姻了。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事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受到胁迫的材料。
法院在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证据进行核实和认定,以确定是否确实存在胁迫的情形。如果经审查认定存在胁迫,法院会判决撤销该婚姻;如果证据不足或无法认定存在胁迫,法院则会驳回申请。
需要强调的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该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进行撤销婚姻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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