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是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公司拖欠工资时,这已经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其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经济保障。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利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中应明确表明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等。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存在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
员工在采取行动之前,也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如果协商无果,就应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是完全有权利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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