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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合飞律师1周前 (04-23)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60 岁后一般难以形成劳动关系,但存在特殊情况。

在通常情况下,60 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双方之间一般不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转为劳务关系。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60 岁后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且双方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内容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也有可能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 60 岁后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证据等因素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应当谨慎对待。如果存在相关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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