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什么阶段
诉讼离婚的程序通常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阶段。
诉讼是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向法院来解决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是阶段。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中应明确陈述离婚的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同时提交相关证据。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庭审程序。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整个诉讼离婚程序中,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同时,也应该尊重法院的判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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