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哪些
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助于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级别的应对措施。其次,对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不同级别的事故会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再者,这也有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预防,根据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后,分类也便于统计和分析事故情况,为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判断和认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别,对于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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