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辱骂恐吓能构成寻衅滋事吗
一、多次辱骂恐吓能构成寻衅滋事吗
若要判定是否构成多次行,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要素:首先,行为人须至少实施过三次寻衅滋事的不当行为;其次,每次此类违法行为都需具备犯罪的严重性,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是基于单一的犯意而实施的犯罪,还是在同一公共场所针对众多在场者进行的随意殴打,亦或是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性的强制索取等行为,均被视为一次犯罪行为。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二、治安寻衅滋事可以调解处理吗
在涉及寻衅滋事这类轻微型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有权对当事人双方展开和解工作。
针对那些由于民间纷争引发的打斗以及损害他人财物等违法行径,只要情节相对较轻,公安机关便可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经过公安机关的积极调解,若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将不会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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