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参与帮信罪
一、需要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参与
例如,收集有关于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以及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以及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方面的关键性证据。
在明知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之际,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等各类协助行为,且情节严重者,便达到了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的标准。
《》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最后卡什么时候解封
1、若涉及到因协助信息犯罪活动(简称“帮信”)而导致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采取冻结措施,那么通常情况下在六个月后将自动解除冻结限制。
如果警方认为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则有权申请延长冻结期限。
2、对于那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者,情节严重时将会被认定为帮信罪。
此类犯罪的刑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点:
1、犯罪主体方面。
帮信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龄达到十六岁即可。
2、主观方面。
帮信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提供帮助。
3、侵害的客体。
帮信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
帮信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
根据相关,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都将被视为帮信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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