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寻衅滋事污辱罪
一、怎么才算寻衅滋事污辱罪
寻衅滋事与侮辱,乃两种性质相异之。
寻衅滋事着重于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例如挑衅他人、殴打或骚扰,甚至在公共场合捣乱,使秩序混乱。
其犯罪程度需恶劣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方可构成。
至于侮辱罪,主要针对公然侮辱他人,损害其名誉的行为。
此种侮辱须公开进行,即当众或利用可让多人听见、看见的方式进行。
只有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侮辱罪。
两罪的具体构成及判定标准,均需依据相关及具体案情综合分析。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寻衅滋事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还侵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管理制度,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人来说,不是所有的寻衅滋事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只有达到了法定的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寻衅滋事罪可以作为自诉案吗
首先要明白,寻衅滋事这种事儿是不允许咱们自己起诉的哦。
这种情况要是犯了罪的话呢,就是得走这条路才行。
《》里面说的很清楚啦,哪种类型的案子可以让人自己来告状呢.简单的说就是下面这几种:首先就是得受害者本人亲自出面说才管用的案件;其次呢,如果受害者手里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这个事情确实是个小罪行,那也可以自己来告状;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害者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做的事情已经严重侵犯到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了,但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却没有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时候受害者也是可以自己来告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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