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一、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恐吓行为有可能构成罪,然而,若仅存在恐吓行为而无实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尚不足以认定为犯罪。
只有当恐吓行为所导致的行为或后果足以对社会秩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具体来说,以下情形方可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1. 随意殴打他人,经确认情节恶劣者;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经确认情节恶劣者;
3. 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经确认情节严重者;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从而破坏社会秩序者。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二、老人被人言语恐吓1年多精神损害补偿怎么算
对人体健康权益造成侵害但并未导致残疾之状,以及涉及到侵犯自然人其他权利或利益问题且必须给予精神损害补偿的场合,我们将其统称为精神抚慰。
至于精神上的创伤补偿,依据方的过失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综合考虑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当事人双方所在的社會背景以及加害人的悔悟表现等多重因素进行衡量确定。
精神损害的额应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首先,侵权方的过失程度,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不在此列;其次,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所等具体情节;再次,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后果;然后,侵权方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收益情况;最后,侵权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的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涉及人身侵权损害的纠纷案件中,受害者有权向加害方提出一定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
由于这笔抚慰金并非实际损失,因此在赔偿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和赔偿上限,各地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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