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与掩隐罪哪个判罚要重些
一、帮信罪与掩隐罪哪个判罚要重些
这个问题嘛,我觉得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厉害点儿吧。
因为你知道吗.这个罪行最高的惩罚就是七年!相比之下,帮信罪最重的处罚就只能是短短的三年。
那这两个罪名究竟有些什么不一样.我们来简单说说看。
首先啊,它们主观上的“明知”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儿,得是行为人清楚地明白上游的行为其实都是犯罪,或者大概意识到上游的行为属于犯罪或是犯法的行径。
但帮信罪这里可就没这么严格,行为人只要知道上游的行为很可能会构成犯罪,甚至是具有犯罪迹象的违法行为就够了,不用非得确切了解上游犯罪到底干了啥事儿。
再往下讲,这俩罪名的犯罪状态也不尽相同。
假如行为人在上游犯罪完成后,才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这种类型的帮助,那就应该算是掩饰、隐瞒罪;可要是在上游犯罪进行中的时候就开始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而且是借助网络信息这种方式让犯罪成功实现的话,那就应该算作帮信罪了。
最后,这俩罪名的证明标准也是大相径庭。
在“掩饰、隐瞒罪”里头,要想证明行为人涉及的金额,就得先确定他所帮助的那个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然后只要能证明掩饰、隐瞒罪成立就可以了。
但是在帮信罪这儿,如果没有帮信的行为,那上游犯罪就根本没法儿成立,所以得证明他们俩是共谋犯罪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和掩隐罪界限是什么
偷偷摸摸藏匿和藏匿犯罪得到的,以及帮别人干这事儿的罪行之间有啥区别.关键就在于他们是不是真的明了、参与的犯罪状态如何,以及证明他们罪行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来看,偷偷摸摸藏匿犯罪得到的东西和从中获利的罪行(我们就叫它“藏匿罪”吧),这个罪行的主观明知就是指行为人得明确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情是犯罪行为,或者说他大概能猜到自己做的事情可能是犯罪或者违法的。
但是帮别人干这种事的罪行(我们就叫它“帮信罪”吧),行为人只要知道他帮的那个人做的事情很可能是犯罪行为,或者是有罪特征的违法行为,不需要知道那个人具体干了些什么坏事,懂得这么多就够了。
如果行为人只是在上头的犯罪行为完成后,才帮忙提供那些支付结算服务的话,应该算是“拾遗补阙”型的犯罪行为,算作藏匿罪比较合适。
但是如果行为人在上头的犯罪行为还没完成的时候,就通过网上的信息来帮助别人犯罪,最后导致了犯罪行为的成功,那就应该算作是帮信罪了。
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人偷了一辆汽车,然后你又帮他卖掉,这种就算作藏匿罪;但如果有心人给你发email教唆你去诈骗银行,你又按照他说的去做了,最后骗到了钱,那这种情况就算作是帮信罪。
说到判刑方面,偷偷摸摸藏匿犯罪得到的东西和从中获利的罪行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帮别人干这种事的罪行最高也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关于怎么判断行为人涉及的金额大小,在藏匿罪里,只需要证明行为人确实参与了犯罪活动,并且他所藏匿的物品价值超过了一定的数额,就可以判定他有罪。
但是在帮信罪里,如果没有你的帮助,上头的犯罪行为根本就不会成功,所以你必须要证明你和上头的犯罪行为是一伙儿的,才能判定你有罪。
三、帮信罪通知书多久判刑
被抓了以后知道么.帮信这个违法行为,咱们从被警方逮捕开始算起再到最后判决,这期间最多可能会经历7-8个月左右。
不过也别太担心,要是中间有什么需要延期处理的情况,那最多就能花去你18个月零15天的时光;可是如果碰巧赶上需要从头开始或是延期特别严重的话,那我就无能为力了,因为我也不知道具体能拖多久。
我得告诉你,在你被捕之后,警方对你的调查和关押时间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
当然,如果你的案子比较复杂,而且到了两个月还没办法结束的话,你可以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再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至于帮信罪这个问题嘛,通常情况下,会给你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罚款。
四、掩隐罪与帮信区别
哎呦,你看这两个罪名的主观认知程度和具体要求可是大不相同!首先说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吧(我就简单叫它掩隐罪好了),这个罪名的主观明知就是指行为人很明白上游的某些行为本质上就是犯罪,或者说他们大概能意识到这些行为可能涉及犯罪或者违法。
但是,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在像电信这样的案件里,行为人得"应该"对上游的犯罪行为有个"明确的了解"才行。
然后再来说说帮信罪,这个罪名的主观明知就没那么严格,只要行为人觉得上游的行为很可能是犯罪,或者有犯罪特征的违法行为,那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他们对上游犯罪的具体行为有多么深入的理解。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个罪名的犯罪状态有什么区别。
比如说,如果行为人是在上游犯罪结束后,才开始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那这种情况就应该算作是事后的帮助行为,也就是我们说的掩饰、隐瞒罪。
但要是行为人在上游犯罪进行时,就开始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且还利用了网络信息作为犯罪的辅助工具,促使了犯罪的成功实施,那这时候就应该把这个行为归类为帮信罪了。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这两个罪名的证明标准问题。
在掩饰、隐瞒罪里面,对于行为人涉及的金额大小的认定,其实是以他所帮助的那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结束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掩饰、隐瞒罪名成立,那就足够了。
然而在帮信罪这边,如果没有帮信的行为存在,那上游犯罪根本就没法成立,所以我们必须要证明这两者之间构成了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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